申請 eTA | Visitor Visa 600 被拒絕申請
如果您申請簽證被拒絕, 當中有大部分原因是資料準備得不夠充分, 而且沒有關聯導致背景含糊。
✈ 3個月內被拒簽3次:
申請人有親人是澳洲公民, 卻因沒有提供證明而被拒簽3次, 經本公司協助申請人提供領事館需要的證明, 在第5個月成功批下簽證。
✈ 丈夫是海員, 有一半收入是支付到家人帳戶導致被拒簽:
申請人是家庭主婦, 需依靠丈夫的收入去證明財務情況, 但卻沒有提供足夠證明以說明丈夫的收入情況, 經本公司協助申請人提供領事館需要的證明, 成功批下簽證
✈ 申請人是家庭主婦, 丈夫存款達2百多萬仍被拒簽:
申請人丈夫是自己經營生意, 雖然存款很足夠, 但卻沒有提供證明存款的文件, 經本公司協助申請人提供領事館需要的證明, 成功批下簽證
✈ 如果您無法提供以上所需, 我們會根據你的陳述作協助
✈ 一般情況, 被拒絕申請後最好相隔半年以上再作申請, 但因應個別申請人的急切性, 亦有機會在短時間內再次申請而獲得成功批簽
✈ 如果您或您的家庭成員因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和誤導性資訊 而被拒絕簽證申請,領事館可能在三年內不會向您發放簽證(以 PIC 4020 作為標準)